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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通知

来源:首都房地产杂志
时间:2015-03-26 08:10:29

国土资源部办公厅
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通知
国土资厅发〔2015〕2 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,解放军土地管理局,国家海洋局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,中国地质调查局,武警黄金指挥部,部其他直属单位,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,部机关各司局:
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6 号)和《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》(中央编办发〔2013〕134 号)有关规定,经部批准,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,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”(主章 1 枚,分章 2 枚)正式启用。

附件: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样式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办公厅

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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