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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、回购、再上市 共有产权房,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

来源:经济日报
时间:2017-11-10 10:29:08

怎样申请共有产权住房?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和个人持有份额怎么确定?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证满5年后出售时,有哪些具体规定?近日,针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热点问题,北京市住建委作出了权威解答。为保障共有产权房真正让“夹心层”受益,北京在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、回购、再上市以及后期监管等方面实现了创新、突破和提高,共有产权住房的“共有产权”性质在上市后不会变更,真正实现“封闭管理、循环使用”。

共有产权住房,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,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,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、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,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,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。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截至2017年10月27日,北京已经供地尚未开始申购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共26个”。

按照此前披露的《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。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、公有住房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,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。该负责人表示,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,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,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。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,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。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,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。

对于购房款怎么算,物业费怎么交等细节问题,该负责人表示,购房人购买共有产权的价款,是项目销售单价与房屋建筑面积相乘总数。如:项目售价是22000元每平方米,购房人选择80平方米(建筑面积)的住房,总价款就是1760000元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,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服务费,由购房人承担,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。

对比此前的自住型商品房,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对再上市、出租都有明确规定。根据规定,拿证满5年后,虽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,但要么是同等价格条件下被代持机构优先购买,要么是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。个人份额无论是出售给代持机构,还是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人,都不涉及出售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份额。“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‘共有产权住房’,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不仅如此,虚假申购、违规使用的成本和惩戒措施也比此前有所提高。共有产权住房新政规定,申请人不如实申报、变更家庭户籍、人口、住房、婚姻状况等,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,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北京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、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,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,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,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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